江苏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巩固提升江苏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全国用电营商环境新高地,助推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办制定了《江苏能源监管办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江苏能源监管办稽查处联系。
江苏能源监管办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doc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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