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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有关处室: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2〕48号)要求,《吉林省能源局为企业办实事清单》已经省能源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呈请省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能源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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