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省天然气门站供气价格已于今年4月上浮。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青海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目录》相关规定,西宁市区拟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5月21日,市发展改革委主持召开西宁市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
按照此次听证会拟定的价格调整方案,门站价格调整后,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6元。具体为: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一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1.66元;第二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1.99元;第三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49元。
居民分户采暖用气价格,第一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1.48元;第二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1.78元;第三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22元。
居民生活加采暖用气价格,第一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1.52元;第二档用气价格为每立方米1.82元;第三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28元。
按照相关规定西宁市将建立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就是管道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变化时,在输配气价格(购销价差)不变的情况下,对下游销售价格实行同向顺调,不再举行价格听证会。
来源:西宁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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