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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注销沈丘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决定

时间:2021-06-04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豫监能资质〔2021〕97号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

  注销沈丘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决定

  

  各有关企业: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和《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规定,发电企业不再具有发电机组的,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发证机关应依法注销其许可证。

  根据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对河南省煤电机组持证经营情况排查和梳理结果,并经核查,沈丘豫能热电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1052112-00173,1*12MW)发电机组已停运,并网线路已解备。为严肃许可制度,加强许可管理,我办决定注销其电力业务许可。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1年6月4日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henb.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C3E66418ABAF830DE050A8C033006246&columnId=Col_jg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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