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表彰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福建能源监管办荣获“福建省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三年来,福建能源监管办立足能源监管工作实际,立足“实际、实质、实招、实效”,以模范机关建设为目标,扎实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注重以党建引领创建工作的政治方向,着力增强文明创建的思想内涵。二是注重加强组织领导,着力逐级压实文明创建工作责任。三是注重涵养人文精神,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四是注重履行社会责任,着力弘扬时代新风。五是注重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着力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促进。三年来创建文明单位的实践证明,精神文明创建大力提升了福建能源监管办干部队伍的精气神,也有效促进了福建能源监管事业的全面发展,办机关呈现出“学习、创新、和谐、勤廉”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奋力推动“十四五”福建能源监管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坚强能源供应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用能获得感和满意度,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