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电力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健全规范的工作机制,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安委会关于电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电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各电力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对电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亲自部署,确保全面落实到位。《通知》要求各电力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全面辨识排查风险隐患,务必管控治理到位,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
湖南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电力安全风险隐患管理台账,定期汇总分析企业上报的风险隐患信息,通报各电力企业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同时,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督查检查,对重点单位、重点工程实施重点督查,对其他电力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现场抽查,并按规定对二级以上风险和重大隐患进行提级管控和挂牌督办。通过通报、督查检查、重点督办等形式,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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