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各设区市发改委,省电力公司,省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深入贯彻《可再生能源法》,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根据国家能源局《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国能发监管〔2021〕5号)、《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国能综通监管〔2021〕28号),结合江苏实际,我办制定了《江苏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监管工作。
联系人:石晶磊
电 话:025-83115285 邮 箱:shijl8311@126.com
方案.doc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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