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江苏电力中长期交易,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0号)、《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苏监能市场〔2021〕8号)等文件,我办修订编制了《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江苏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在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时参照使用,在执行中若遇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原《关于印发<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江苏电网公司(输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零售用户三方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苏监能市场〔2017〕13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电力直接交易三方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苏监能市场〔2017〕155号)同时废止。
江苏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pdf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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